雨季安居的由來
雨季安居就是僧眾在雨季的時間,開始安居在某個寺院,限時自農曆八月初一到十一月十五日,總共整整三個月。當時佛陀還沒有規定,每位比丘必要安居,所以那些比丘無論是在冬天、夏天與雨季,都會到處行腳,外人就會責備與申訴說:“為什麼釋迦族人,在冬天、夏天與雨季,都會行腳呢?”導致踐踏了許多植物,使它們殘敗損傷,而且還傷害了許多小動物,使它們都瀕臨滅絕。比丘們聽到那些人們的責備與申訴後,就向佛陀報告這件事。當時,佛陀就按照事情的始末,而向比丘們講道:比丘們,我允許你們安居。
雨季安居有兩種,即是 :
一、晡哩密噶,即是當初轉法輪日過完的後一天,就可以進入雨季安居,即是八月初一。
二、把起密嘎—後安居,即是在初轉法輪日過後一個月,要進入安居,也就是九月初一。
在雨季安居期間,比丘要安居滿三個月,且不可在其他地方留宿,但也有例外,就是可以留宿,稱為七日間所用,意思是當有重要事情的情況下,可以在其他的地方留宿且不超過七天,故事如下:
在一個很久遠的時代,有一位伍添優婆塞,心中有了信念,想在果松鄉下建立精舎供養僧團,他希望能布施、聽法以及拜見比丘們,所以就派了隨從去恭請比丘們。隨從便前去恭請比丘們,但比丘們都予以拒絕,因為那時候,剛好是雨季安居的期間,不能在其他地方留宿。隨從回去向伍添優婆塞報告後,伍添優婆塞便責備與申訴那些比丘道:我是建立精舎、護持僧團的施主,且已經派了隨從去恭請,但你們卻都不來。比丘們聽到那些責備後,便將此事報告給佛陀,佛陀就允許他們能夠“七日間所用”,意思是當有重要事情的情況下,可以在其他的地方留宿不超過七天。而被稱為“重要的事情”有五項,即是:
一、施主希望布施與聽法,且派人來恭請,佛陀允許前往,但如果沒有得到恭請,就不能前往。
二、比丘或沙彌生病、胡思亂想、有了邪見、犯了重戒,要以戒律淨化自己,如此才算是被淨化了。
三、沙彌要出家成為比丘,為了幫他出家而前往。
四、比丘的父母或親戚生病可以前去探病。
五、為了僧團的事情而去,例如:寺院裡面的建築物損壞,必須要去尋找種種工具來維修。
當事情發生,無法在當地安居,佛陀允許取消安居,他們便可以到其他地方安住,不會犯戒,即是:一、被兇惡的動物干擾。二、被搶劫。三、精舎被火燒或被水淹。四,居士被搶劫,遷移走了。佛陀允許可以跟著他們走。或居士們吵架而分為兩組,佛陀允許跟著大組走。或者如果大組不信佛教,也允許跟著信仰佛教的小組走。五,缺少食物或藥品或護持者遇到困苦,佛陀也允許離開。六,如果有人用財富來引誘,為了要讓他還俗,如用財富、田地或女生來引誘,佛陀也允許可以離開。七,僧團鬧分裂,有人要分裂僧團或已經分裂,可以去尋找阻止的方法。至於安居的地方,應該是舒適的,即是不會離村莊太遠,也不能太接近,交通方便,來往順暢。白天人不多,不雜亂。晚上安靜,沒有村民來干擾,是人民看不見的地方,是適合出家人能單獨修行的地方。
至於佛陀通融允許安居之處,可以在某個地方安居,就是比丘正在與牧牛者遊行,這條路是牛走的、牛車或坐車的,為了去某個地方。當旅行時,快到雨季安居,可以安居在旅行的團體內,當牧牛者也好,牛車也好,或船隻也好,往前走,佛陀允許跟著他,可以發願安居。伊塔瓦神伍憋尼,意思是:我要在這里安居。
当到了比丘要到达的地方,佛陀允许在该地安居,但是如果还没有到达比丘的目的地,当牧牛者也好,牛车也好,或船只要停泊,因为旅行结束了。佛陀建议要跟在停步之处的比丘安居,这样不算犯安居,佛陀不准安居在不适合的地方。例如:一、在木洞里,因为人们会责备、申诉像魔鬼一样。二、在树干桠杈上。因为人们会责备与申诉说,像猎人一样。三、在露天场地,因为当下雨时,他们就会跑进木洞、屋檐里,这样看起来很不雅观,不符合沙门的威仪。四、没有居住之地,就是坐卧之处没有墙壁。这样会因冷热而感到痛苦,无法修行。五、在鬼茅屋,古人喜欢在森林里盖茅屋,为了给鬼居住,因为人们会责备与申诉说,像收尸人一样。六、在头陀伞或帐篷里,因为人们会责备与申诉说,像牧牛者。七、在缸里,因为人们会责备与申诉说,像外道。
我們已經知道雨季安居的由來了,雨季安居的目的就是要讓比丘與沙彌有更多的時間來修行。至於優婆塞、優婆夷也可以指定我們的安居之地,就是在身體中央的第七點。在整個雨季安居期間,讓心寧靜在這個點上,我們就能如意,在這個雨季安居後,就能證入內在的法身了。